司理参军的简称。宋初各州有马步院,以军人为判官,掌狱讼,太祖开宝六年(973)改各州马步院为司寇院,以文臣为司寇参军,后改司寇为司理。五代 以来,诸州皆有马步狱,以牙校充马步都虞侯,掌刑法。[1] 宋太祖 以为刑狱人命所系,当选士流任之。 开宝 六年秋,敕改马步院为司理院,以新进士及选人为之,掌狱讼勘鞠之事,不兼他职。 元 废。 明 时用为对推事的别称。《古今小说·单符郎全州佳偶》:“司理姓 郑 名 安 , 荥阳 旧族,也是个少年才子。”明 孔贞运《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公(袁可立)尝为苏司理,余国隣垊也。嘉公功在社稷,铭其可辞!”明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公(袁可立)司理吴中,执简柱下,上书忤当路,削籍二十六载。”《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二:“束装北上,道经 扬州 、 扬州 司理乃是 王生 乡亲,开门置酒相待。”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司理》、《文献通考·职官十七》。马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