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长江学者”陈哲宇贪污案终审:罚金20万,刑期二年六个月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济南中院日前对备受关注的山东大学教授陈哲宇贪污案作出终审判决。 1月26日,澎湃新闻从陈哲宇代理律师处获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25日下达终审刑事判决书,判处陈哲宇连同其三名同事犯贪污罪,其中陈哲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止。 公开信息显示,陈哲宇1974年2月出生于上海,2005年12月进入山东大学工作,2006年10月起担任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2015年9月任山东大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