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隶属于湖南省永州市。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建县,名南平,唐玄宗天宝元年(742),以境内“山岭重叠,荟蔚苍萃,浮空如蓝”而更名为蓝山。蓝山位于湘南边陲,南岭山脉中段北侧。县境地处东经111°54′15″~112°2′08″,北纬25°01′02″~25°37′08″;东西最宽55公里,南北最长67公里。全县总面积1806平方公里。蓝山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7.8℃。蓝山自然资源丰富,南部山岭连绵,“百里森林,封殖广远”,为舂陵水和潇水发源地,属湘江之源头。1998年蓝山县荣获中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2012年度,蓝山县被评为"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