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鹏,男,原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学生。2001年,因农行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何鹏盗刷现金429700元。2002年7月12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宣判后,何鹏不服提出上诉。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2009年11月18日,云南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件,何鹏刑期由无期减成8年零6个月。何鹏2001年3月2日,当时是云南公安专科学校大二学生的何鹏,拿着自己的一张余额为10元的储蓄卡,到云南省民族学院的农行ATM自动柜员机上查询存款余额。时逢农行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部分ATM机失控,查询未果。何鹏即按键取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