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收录在其小说集《呐喊》中。 社 原指土地神或土地庙。在绍兴,社是一种区域名称,社戏就是社中每年所演的 年规戏 。本文是鲁迅1922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作者以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依据,用第一人称写了 我 20年来3次看戏的经历:两次是辛亥革命后在北京看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课文节选的是看社戏部分。作者以饱含深情的笔墨,刻画了一群农家少年朋友的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少年时代生活的怀念,特别是对农家小朋友诚挚情谊的眷念。鲁迅小说: 《社戏[1]》——选自小说集《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