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政府,又称 看守内阁 、 过渡政府 、 过渡内阁 。是指在内阁制国家中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后,在新政府组成前这一期间内维持日常工作的政府。在内阁制国家中,政府的存在是以议会的信任为条件的,如果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的议会决定政府的去留。一般由原内阁或原内阁的部分成员组成,也可以由其他人员组成临时的政府,直至新内阁产生。在两党制的国家,执政党控制议会,因此议会很少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而在一些多党制的西方国家,政府联盟内各党利益交汇,关系复杂,议会经常就某党对政府的不信任动议进行表决。譬如以色列,这个国家党派林立,内阁构成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