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中不专管某一部事务的部长级官员。亦有称为不管部大臣、国务大臣 、无任所相等的。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不管部长通常是内阁成员,出席内阁会议,参与政府决策,承办内阁会议或政府首脑交办的特殊重要事务。英国是最早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设不管部长也较早,一般由参加内阁而又不专管某一方面政务的枢密院院长和掌玺大臣担任 。他们常常受首相委托,处理某些特殊政务。法国、德国、日本、印度、比利时等国家的政府,以及1972年以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实行内阁制时,也设有不管部长职位。某些国家的内阁阁员之一,不专管一个部,出席内阁会议,参与决策,并担任政府首脑交办的特殊重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