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简称《明会典》,是明代编修的一部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典。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书成,共180卷。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重修,共228卷。引用较多的是万历版。 《大明会典》一书主要根据明代官修《诸司执掌》、《皇明祖训》、《大明集礼》、《孝慈录》、《大明律》等书和百司之籍册编成,记载典章制度十分完备,凡《明史》所未载者,多有交代,为研究明代史的重要文献。《大明会典》以六部官制为纲,以事则为目,分述明代开国至万历十三年200余年间各行政机构的建置沿革及所掌职事。首卷为宗人府,其下依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六科与各寺、府、监、司等为序,计吏部12卷,户部29卷,礼部75卷,兵部41卷,刑部22卷,工部28卷,都察院3卷,通政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及左右春坊、司经局、顺天府、应天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及五城兵马指挥司)、僧禄司(及道录司、神乐观)各1卷。以上为文职衙门,共226卷。武职衙门仅2卷,列叙五军都督府和锦衣卫等22卫。各官职之下多列有详细统计数字,如田土、户口、驻军、粮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