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民法院前身为高明县人民法院和高明市人民法院。2002年12月,高明市撤市立区,并入佛山市,高明市人民法院亦变更机构名称为现在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富大道。全院现有人员20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4%,其中硕士18人,占总人数的19%。高明区人民法院前身为高明县人民法院和高明市人民法院。1981年高明县与鹤山县脱钩恢复建制后,1982年3月1日成立了高明县人民法院。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明县撤县设市,属于佛山市代管的县级市,高明县人民法院也随之更名为高明市人民法院。2002年12月,高明市撤市立区,并入佛山市,高明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