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交易通用规则指买卖双方使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或)附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完成买卖合同项下货款支付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宝中介服务、即时到账服务和货到付款服务。共有16条,其中第2条、第3条、第4条适用于支付宝中介服务和即时到账服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仅适用于第1条所指的支付宝中介服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仅适用于第1条所指的货到付款服务。本规则所称支付宝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使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或)附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完成买卖合同项下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