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3月,现有立案庭、刑一、刑二、民一、民二、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政治处、法警队、办公室、监察室、司法技术室、工会共十五个部门,下设城关、高碑店、方官、新城、泗庄、辛桥、白沟七个基层法庭,在职人员64人,其中法官29人,具有本科学历人员47人、研究生4人。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在高碑店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审判主题,深化审判改革,加强审判管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全体干警奋发图强,锐意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