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汉奸机构。1940年3月30日,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日本语:ちゅうかみんこくりんじせいふ)的名称废止,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日本语:かほく-せいむいいんかい)。大汉奸王克敏出任委员长。同日,汪伪国民政府发布《华北政务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国民政府为处理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及北京、天津、青岛三市境内防共、治安、经济及其他国民政府委内各项政务,并监督所属各省市政府,设置华北政务委员会。",并设最高法院华北分院。该委员会名义上归汪精卫管辖,在汪伪政权中享有极高的自治权,拥有直属的"治安军",并全权处理河北、山东、山西三省沦陷区及北平、天津、青岛三个特别市的政务,河南省的豫北、豫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