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总收入是农民在当年从事集体和个人家庭经营的收入中,可以用于抵偿本年生产开支,并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的一切实际收入的总和。从收入来源看,包括乡村企业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联户企业收入和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从生产部门看,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农村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各项生产经营收入和利息、租金等其他收入。但不包括那些不能用来分配的收入,以及属于借贷性质和暂收性质的收入,如未完成品价值、贷款收入、预购定金、国家投资、农民投资等。农村经济总收入,一律按实际价格计算。对外出售产品按实际售价计算,自产自用产品按国家牌价作价计算,各种服务业按实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