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位于浏阳行政中心西南侧,全院编制155个,有14个内设机构,1个专门审判庭和6个基层法庭。全院有法学博士1名,法学、法律硕士11名,另有12名在读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90%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近年来,浏阳市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弘扬"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全院工作取得了迅猛进展,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