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厅级建制,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强化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省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