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及地下工程通风(ventilation of tunnel and underground),工学-土木工程-隧道及地下工程-隧道及地下工程通风,采用通风动力,将新鲜空气送入封闭的地下空间中,以稀释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措施。通风能够保证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和运营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火灾时,限制火灾蔓延,排出火灾烟气,为疏散和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条件。隧道及地下工程通风分为施工通风、运营通风和火灾通风。经过良好施工通风和运营通风后,隧道及地下工程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空气的温度、相对湿度和流速都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施工通风的环境卫生标准为:①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低于20%;②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毫克;③一氧化碳一般情况不大于30毫克/米3,当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时可为100毫克/米3,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氮)在5毫克/米3以下;④隧道内气温不宜大于28℃;⑤对于瓦斯隧道,爆破点2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总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小于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