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剧本创作所(Beijing Film Script Writing Institute),艺术学-影视学-影视教育-中国影视教育,中国电影文学剧本创作机构。1951年4月1日成立于北京。前身是文化部电影局剧本创作所。王震之任所长,袁文殊任副所长。创作所的主要任务是为东北、北京和上海的三个国营电影制片厂提供剧本。人员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从事剧本创作的专业编剧,约为30多人;二是编辑部人员,负责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剧本的编辑审阅工作,在来稿中发现优秀的剧本,培养有潜力的剧本写作者,也为剧本讨论和上级领导的审阅提供参考意见;三是特约编剧,不属于创作所的正式人员,主要是全国各地从事文学创作的作家,往往擅长某类题材的写作,或者其某部剧本得到创作所编辑们和领导的认可,从而特邀其从事剧本创作。创作所成立后采取“个人负责、集体讨论”的创作方法。一方面,上级制定剧本规划,包括指定题材和创作人员。另一方面,编剧依据个人倾向自主创作。两方面都需要创作者依据题材去工厂或者农村体验生活、收集素材。剧本完成后,一般要经过其他编剧、编辑人员的集体讨论,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