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指社会的物质生活过程,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生产方式,主要指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的生产方式。社会意识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即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观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对它的不同回答,划分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界限。历史唯心主义认为,社会意识为第一性,社会存在为第二性,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为第一性,社会意识为第二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