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简称FEMA)集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救灾体系,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803年的国会立法活动。它的前身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2003年3月成为了美国国家安全部的直属部门。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建立了一个统合军、警、消防、医疗、民间救难组织等单位的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一遇重大灾害即可迅速动员一切资源,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支援工作,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联邦应急管理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03年的国会立法活动。此次通过的法案被看作第一部防灾法规,它的主要目的是给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一个遭受大火灾的乡镇提供重建援助。为了应急处理暴风、地震、洪水和其它自然灾害,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有关减灾防灾的法规至少被调整过1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