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朗格情绪说s 美国心理学家W·詹姆斯和丹麦生理学家C·朗格于1884年和1885年先后提出的一种关于情绪的学说.James-Lange`s theory of emotion 美国心理学家W·詹姆斯和丹麦生理学家C·朗格于1884年和1885年先后提出的一种关于情绪的学说。 认为产生情绪的原因是内部的、生理的或神经的过程,而不是心理的或精神的过程。 詹姆斯认为情绪是对外界事物所引起的身体变化的感知。一般认为人先有情绪如恐惧,然后才有情绪的生理的身体的表现,如发抖,逃跑。而詹姆斯认为人遇到某种情绪时,先有身体的反应如发抖逃跑等,然后这些反应所引起的内导冲动传到大脑皮层时所引起的感觉就构成情绪。 朗格认为情绪体验产生的过程有三个依次发生的因素:首先是对兴奋的时间或情景的知觉,然后是身体器官、内脏和肌肉的反射性的变化,最后才是心理的感情或情绪的体验。 该理论重视情绪与机体变化的密切关系,但夸大了外周器官和植物性神经系统的作用,忽视了中枢神经系统(大脑)的控制和调节作用。这种早期情绪理论引起了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的长期争论,促进了对情绪生理机制的大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