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通服务系统是指管理特定水域内船舶交通的系统。主管机关为在该特定水域内促进船舶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及保护环境而提供的任何服务,其范围可从提供简单的情报信息到在港口或航道内广泛地实施交通管理。主要建立在港口的进出航道以及具有下列一种或几种特征的水域:交通密度高;通航船舶载有有毒的或危险的货物;航行困难区;狭水道;环境敏感区。到目前为止,VTS已经历3个时代:使用引航员、通信、视觉信号等的第一代VTS;使用交管雷达和VHF无线电话的第二代VTS;使用雷达信息处理系统等的第三代VTS,它由监测子系统、数据处理子系统、信息传输子系统及通信子系统等组成。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在各国所用的名称不一致,如在伦敦港称“泰晤士河航行服务”,在美国称“船舶交通服务”,在日本东京湾称“交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