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是2015年5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共分12章和3个附录。该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①厂房;②仓库;③民用建筑;④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⑤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⑥可燃材料堆场;⑦城市交通隧道。1952年10月,原建筑工程部组织编制了《建筑设计规范》,于1954年4月完稿,并在华北区试行,1954年11月正式发布。该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参考苏联的有关国家标准和建筑书籍,并结合中国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的,其中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建筑防火设计技术依据。《建筑设计规范》有关建筑防火设计的要求,主要集中规定在“第二篇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篇防火及消防”“第四篇居住及社会公用建筑”和“第五篇生产及仓储建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