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怀特出版了一本教科书,即《法律的想象》,这标志着法律与文学运动在美国的正式起步。经过30年的发展,形成了法律中的文学、作为文学的法律、通过文学的法律以及有关文学的法律等四个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分支领域。1988年,波斯纳法官这位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早期的主要批评者之一,出版了《法律与文学--一场误会》,戏剧般地成为法律与文学运动的领军人物,尽管波斯纳本人对法律与文学运动仍然持有严厉的批评态度。迄今为止,法律与文学仍然没有形成严格的学术范式和理论体系,至多只是一个研究的"场域",或者作为法学研究的一种新的路径。特别是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文学中的法律"这一分支已经为国内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