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社会福利设施(child welfare facilities),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由政府主办的为孤、弃、残等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技能培训和托管等服务的设施和机构。儿童社会福利设施主要包括儿童福利院和综合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儿童部,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孤儿学校、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社区特教班、SOS儿童村等机构。儿童福利院建设规模的确定以服务覆盖区常住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兼顾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划分为4类:一类,服务覆盖区常住人口400万~600万,床位数350~450张;二类,服务覆盖区常住人口300万~400万,床位数250~349张;三类,服务覆盖区常住人口200万~300万,床位数150~249张;四类,服务覆盖区常住人口100万~200万,床位数100~149张。其中,常住人口超过600万的,可按照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床位数或分点建设。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在确保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建设规模可参照4类标准下限执行或适当减少设置床位数。一、二、三、四类儿童福利院的床均建筑面积由35~43平方米/床等距分成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