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档案圆桌会议(International Round Table Conference on Archives),管理学-档案学-外国档案事业史-国际档案合作,各国最高档案机构领导人定期会晤的国际组织平等、对话的协商会议。1954年4月,在时任国际档案理事会主席的法国档案局局长C.布莱邦的建议下,第一次国际档案圆桌会议在巴黎举行,之后在国际档案大会闭会期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1964年第5届国际档案大会决定将其作为国际档案理事会的附属会议,但仍保持一定独立性,直到2012年被国际档案理事会年会所取代。国际档案理事会会章规定:参会代表必须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的中央或国家级档案机构类会员,因此一般限于各国国家档案馆的领导人、全国档案专业协会的负责人和理事会各专业处的主席。会议宗旨是探讨国际上共同关心的档案学发展的问题。设有执行局,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秘书、理事会的执行秘书和下次会议的东道国代表各1名组成,负责行政和财务管理,编辑出版历次会议的文件集,并在来自不同地区的3~5名顾问协助下制订下次会议议题和工作计划。会议议题大体可分为7大类:①关于档案的概念和档案工作的基本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