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periodic inspection),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由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法规(或有关规定)及检验规范(或标准)定期对在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与验证,确定其是否符合的活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对象是在用的特种设备;主客体双方具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具有法定强制性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流程包括申请、检验和报告三个方面。①申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②检验。定期检验是在使用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检验活动,使用单位应提供自检合格报告和检验规程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③报告。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必须在法定日期内出具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要求为:①依法进行。承担监督检验工作的机构应当取得法定授权,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