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地位指数(socio-economic index),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分层-〔 阶层测量与分类〕,一种连续型指标,通过测量收入和教育两个变量,评估职业在社会中的相应地位。由美国社会学家O.D.邓肯于1961年提出。其基本原理为:基于职业声望调查获得的各类职业的声望得分及相应职业的平均收入和平均教育水平,建立一个回归方程。求出收入和教育对职业声望的回归系数(权数),然后运用这一回归方程预测其他职业的声望分数。收入代表经济地位,教育水平代表社会地位,因此该分数被称为社会经济地位指数。美国社会学家P.M.布劳和邓肯利用这一方法,根据45种职业的声望调查分数得到了收入和教育系数,进而估计出446种职业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数。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是具体职业的分数,主要目的是最大化教育通过职业对收入的间接作用,最小化教育对收入的直接作用。此后,许多学者采用这一方法或对这一方法进行改进,来估计各个国家不同职业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数。中国学者也在这一方法基础上进行改进,加入了权力因素、部门因素和歧视因素,估计了81种职业的声望得分,并归类为7个等级的声望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