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土保持司(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Department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农学-林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内设机构。于1994年设立。水土保持司行政编制16名,其中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规划协调处、生态建设处、监测评价处、监督管理处4个处,每处编制3名,各设处长1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主要职责包括:①规划协调处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国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组织对省级实施全国规划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指导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拟定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保持社团工作,承担水利部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②生态建设处负责指导全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规划,指导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③监测评价处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并公告,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和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