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国际援助(World Heritage International Assistanc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世界遗产-〔世界遗产相关项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向各缔约国提供旨在保护缔约国领土内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以及符合《世界遗产名录》要求的潜在世界遗产的援助,主要用于能力建设、研究、教育和保护等方面。当缔约国在本国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时,国际援助可以作为缔约国保护、管理世界遗产及《世界遗产预备名录》内遗产的补充援助。世界遗产国际援助主要来源于世界遗产基金,委员会每两年一次就援助发放做出决定。国际援助按照优先程度排列如下:①紧急援助。②筹备性援助。③保护和管理援助(包括培训和研究援助、技术合作和推广及公民教育)。委员会也会根据其决议和作为《世界遗产定期报告》后续措施的区域计划的优先顺序分配。对于超过5000美元的申请,秘书处将指定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机构估计。在整个申请程序结束后3个月之内,将开始对国际援助申请实施展开监测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