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管理机构(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s of China Electric Power),理学-科学技术史-能源、电力、环境史-电力发展史-〔电力组织机构〕,近现代中国开始使用电力后,政府组建的相关电力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中国电力工业由资源委员会负责管理。1945年,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成立了东北电业管理局,负责东北电力工业的恢复以及生产管理。培养了一批电力工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队伍,为50年代以后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做了组织和人员的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由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下设的电业管理总局管理全国电力工业。电业管理总局除管理电力工业的规划、建设、生产外,还设立设计管理局和技术改进局(后分别改为电力设计院和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别负责各大区(省、市)电力设计院的建立和电力科研工作。1953年,在燃料工业部内增设了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分管水力发电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电业管理总局不仅管理火电,还负责全国的水电、火电的生产运行与调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