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特许经营项目(water conservancy concession project),管理学-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水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产业管理-水利特许经营项目,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水利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水利方面产品或服务。常见的水利特许经营方式有“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模式、“建设-转让-经营”(BTO)模式、“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等。在特许经营项目中,向用户收费不足以覆盖特许经营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水利特许经营项目在法律方面应用的理论方法有特许经营制度、双阶理论、行政许可制度、民事法律关系等;在投融资、特许经营期方面有投资学、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SWOT分析、财务分析理论等;在风险管理方面有公私偏好理论、讨价还价博弈模型、层次分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