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体系(system of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全球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中国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国家、省、设区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卫生组织:一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既包括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也包括非政府举办的机构或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职能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其职能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