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噪声管理(community noise management),工学-环境科学-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噪声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管理,为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对区域中各种日常活动及相关设备的声污染排放的制造者进行指导、协调、限制、监督的一种综合性措施。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生产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如商业经营活动所用的固定设备(冷冻机、空调器、冷却塔、风机、热泵机组等)产生的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家用电器产生的噪声,人群的喧闹声等。为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中国颁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该标准除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外,还从等效声级和倍频带声级两方面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凡超过标准规定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的、引起居民矛盾的噪声,均应采取控制或治理措施,以减轻和避免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