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用水累进加价(progressive charge system for water use exceeding quota),管理学-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水管理-水资源管理-水价-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对用水户的合理、基本用水实行正常的价格,超过合理水平的用水实行较高价格的用水收费方式。超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其中合理水平的用水可视为在一定的社会、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下,单位产品、单位面积或人均生活所需要的社会(区域)平均用水量。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是促进节约用水的主要经济手段。供水单位供给用水户基本用水的水价应是正常价格,甚至是较为优惠的价格;用水户超额用水,不符合社会全局的利益,在水资源紧缺的条件下,用水户的超额用水就意味着其他用水户的基本用水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需要限制用水户超额用水的行为,超过的水量不能享受正常的水价,应对超额用水部分付出较高的经济代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控制用水行为,促进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