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干部政策(the Policies On Ethnic Minority Cadres),法学-民族学-民族理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中国的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建设,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所专门制定的一系列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和措施。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了培养民族干部的指导方针: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实现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需要,从中央至有关省县,应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各少数民族干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工作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也相应调整为:大力培养“四化”所需要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