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直接服务(direct social work practice),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者以专业价值观为指导,运用社会工作方法,直接解决服务对象的困难和问题的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者的主要服务形式。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的特点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直接互动,没有其他中介人员;社会工作者直接回应,解决困难和问题。社会工作直接服务是应对式的,建立在对服务对象的困境、问题和需要进行评估的基础之上。针对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社会工作者选用科学的方法直接进行干预和服务,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服务方法是直接面对问题,而不是迂回地解决问题。根据服务对象的一般问题特征,社会工作直接服务分为: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困难的治疗性服务,社会工作者解决服务对象思想和行为方式方面问题的劝告式服务,对某些基本生活功能不足或缺失的服务对象的照顾服务和对能力不足的服务对象的支持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