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用电话系统(fire telephone system),工学-公安技术-消防技术与工程-灭火技术与工程-消防通信,由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分机、电话插孔和通信线路等构成的,具有传输和交换电话信号功能的独立的消防通信专用系统。发展过程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是消防通信的专用设备。1988年,中国第一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中提出“在消防控制室与值班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通风空调、机房、电梯机房、区域报警控制器及卤代烷等管网灭火系统应急操作装置处应设置固定的对讲电话,手动报警按钮处宜设置对讲电话插孔”,但并没有提出消防专用电话的概念。1998年,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中首次正式提出消防专用电话的概念并沿用至今,规范中还对消防专用电话系统的设计要求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