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supervisory monitoring of pollution sources),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监测管理-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生态环境部门为监督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自行监测情况而组织开展的排污及污染物采样、分析测试和结果使用活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获得的监测数据,是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部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的实施,是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一个亮点,标志着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更有利于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高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环境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