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关税高峰(tariff peak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产品国际贸易-农产品贸易政策-农产品关税,一国在大多数农产品进口关税较低的情况下,针对部分农产品,特别是敏感性农产品,设置的高关税。目的是通过设置关税高峰形成关税壁垒,保护国内特定农产品生产部门免受进口冲击。世界贸易组织(WTO)经历多轮农业谈判,各成员的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已实现大幅下降,但仍有很多成员在一些农产品上保留着关税高峰。该做法并不违反WTO规则,乌拉圭回合中关于关税减让幅度的计算采用算术平均方法,并未限制个别产品关税对平均关税水平的偏离。因此,各成员在遵守平均关税水平减让承诺的同时,可以对部分需要保护的农产品给予较低幅度的减让,保持高关税水平。国际上对农产品关税高峰并不存在统一的判别标准,按惯例,当某种农产品的进口关税超出该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100%及以上,则被视为存在关税高峰。从现行的关税税制看,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关税高峰无论是平均水平还是涉及产品数量,均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中国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普遍较低,且不存在对农产品进口具有禁止性作用的关税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