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性保护(sexual protection of minors),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性社会学,对处于法定成年年龄之下的人们实行保护,以防止任何人对他们进行任何形式性方面的侵犯与损害,既包括国家依据法律提供的保护,也包括由社会和家庭提供的保护。国家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一般通过设置和执行各种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实现。中国法律认为,未成年人享有与成年人相同的性权利。由于未成年人在性成熟前,不了解或不能完全了解性行为的社会意义和后果,所以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性权利予以特殊的保护。对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来说,即使是在未成年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猥亵或性行为,也以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论处。中国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集中体现在对于性行为的法定承诺年龄的规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与14岁以下少女性交的人,一律以强奸罪论处。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则体现在反对对儿童性骚扰、性辱虐(性滥用[注])、性虐待等方面。未成年人拥有在性方面不受威胁、压抑、侵犯和摧残的权利,拥有健康成长的权利。这些权利也表现为,未成年人不应受到性方面的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