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流失控制比(proportion of soil erosion control),工学-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容许土壤流失量与治理后每平方千米年平均土壤流失量之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指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包括项目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土地等。土壤流失控制比是反映生产建设项目的项目区内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效果的指标,值越大说明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越好。当土壤流失控制比大于1时,表明项目区水土流失达到微度侵蚀及以下。生产建设项目的土壤流失量是项目区验收或某一监测时段,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平均土壤流失量。容许土壤流失量是保持土壤资源及其生产能力的年土壤流失量上限,通常小于或等于成土速率。水力侵蚀的容许土壤流失量指标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执行,风力侵蚀的容许土壤流失量在北方风沙区为1000~2500吨每平方千米每年,具体数量值可根据原地貌风蚀强度确定,在风蚀水蚀交错区为1000吨每平方千米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