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产业链(information service industry chain),管理学-情报学-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业,进行信息产品生产或信息服务的相关主体的集合。广义指进行信息产品生产或提供信息服务的所有利益主体的集合,包括相关产业之间的关系;狭义指关注信息服务产业内部各环节之间关系的产业链条。信息服务产业链由4个环节构成:①信息传输环节。以通信、计算机网络、广电传输等技术为基础,提供信息传输的手段与通道。②信息内容制作环节。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组织、管理,形成信息产品。③信息服务提供环节。以通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为载体,将信息产品提供给用户,信息用户可通过智能手机、电脑、电视等终端获取所需信息。④信息技术服务环节。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提供服务。信息服务业各环节具备产业链的基本特征,即构成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是相互联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一个有机整体,共存于共同技术平台,而且以多样化的形式发生联系。各环节的联系有3种模式:①基于标准纽带的联盟化产业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