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艺术委员会(Arts Council of Great Britain),文学-传播学-传播政策与法-〔文化产业政策与法〕-〔国际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致力于为英国的创意艺术和表演艺术的发展、繁荣服务的机构组织。又称大不列颠艺术委员会。发展概况成立于1946年,其前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成立的鼓励音乐与艺术创作的理事会,战后被更名为英国艺术委员会。最初由经济学家J.M.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主持,在1964~1970年,A.古德曼(Arnold Goodman)主持时期,艺术委员会迎来了一个“黄金时代”。1994年,该委员会分为英格兰艺术委员会(Arts Council England)、威尔士艺术委员会(Arts Council of Wales)、苏格兰艺术委员会(Scottish Arts Council),加上后来新成立的北爱尔兰艺术委员会(Arts Council of Northern Ireland),共同构成了艺术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