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管理(financial bill management),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财政与预算〕-财政收入-非税收入,中国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对财政票据的审验、核查、销号等的管理。中国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同时规定,“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记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3类。其中:①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②结算类票据主要是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③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财政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①非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