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治理,中共十八大后推进社会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简史自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中国社会领域的改革逐步启动。2007年,中共十七大首次将社会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完善社会管理”。2011年初,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其后数年间,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广东、北京等地不仅形成了有特色的地方经验,还建立了党政结合的推进体制。中共十八大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并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题,提出“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融入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