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资本要求(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MCR),理学-统计学-金融统计-保险统计-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为应对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风险的不利影响,维持正常偿付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最低资本是指基于审慎监管目的,为使保险公司具有适当的财务资源,以应对各类可量化为资本要求的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保险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在中国,最低资本要求可分为最低注册资本与最低持续资本。其中最低注册资本是保险经营资格的准入门槛,涉及公司的登记注册,是投资人的永久性投资。中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最低持续资本是保险公司开业后,为持续经营,以适应业务规模、业务特性的最低资本要求,是狭义的最低资本要求。在欧盟偿付能力Ⅱ中,最低资本要求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SCR)组成了资本要求的两大块。最低资本要求不是基于风险基础的资本,而是公司在财务状况恶化等破产条件下的缓冲基金,是偿付能力监管的底线,一旦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跌破底线,将触发 “终极监管”,即监管机构会将其逐出市场,将保险责任转移给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