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晋升制度(cadre promotion system),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外国公共部门人事制度﹞-干部晋升制度,中国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晋升职务的资格条件及程序的规范性制度。晋升职务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晋升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一般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的培训。晋升县处级领导职务要求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公务员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二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职务一般逐级晋升,破格或越级晋升职务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严掌握。晋升领导职务的规定程序包括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