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赋税制度(China's taxation system),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财政税收〕-农业税收制度,中国政府依法向人民和各行业从业者征收一定的实物或货币的制度。在中国古代,赋指国家向人民征收实物、货币或农产品,税指工、商或矿业向官府上缴款项或实物。赋税是封建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是国家用于军事、城建、水利、科教,以及维持皇亲国戚、官僚大臣等开支所需的经费。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内容广泛,主要包括人头税、财产税、田赋、徭役和兵役。其中人头税以人丁为依据征收,财产税以户为依据征收,田赋以田亩为依据征收,徭役和兵役以成年男子为依据征收。随着朝代更替,赋税制度不断改革发展。西周时将赋分为9类,包括田赋、人口税、关税、商税、物产税等。秦朝实行“黔首自实田”,规定田赋有田租、口赋、力役3种形式。汉代推行算赋、口赋、田租、徭役、算缗、关市等赋税形式。北魏实行均田制,孝文帝时期推行租调制。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唐德宗时期开始推行两税法。宋朝在王安石变法后推行方田均税法、募役法、青苗法。明朝万历年间在张居正主持下推行一条鞭法。清朝康熙时期开始推行“摊丁入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