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传统化社会(de-traditional society),法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基本范畴〕-〔社会发展与社会变迁〕-〔社会形式〕-去传统化社会,在现代性条件下,由于全球化的不断扩张,技术和市场力量的不断侵蚀,相对稳定的传统行动情境逐渐消失,造成地域性传统社会被现代性不断改写而形成的基本社会形态。去传统化社会由德国社会学家U.贝克、英国社会学家A.吉登斯和美国社会学家S.拉什在1994年出版的著作《自反性现代化》中提出。随着现代性的推进,出现了传统的终结和自然的终结。时空分离与脱域机制成为现代性的动力,促使传统全面快速地从现代生活中撤离,地域性传统社会不断被现代性消融与改写,地域情感与地方认同逐步消逝,形成“去地方化”的社会表征。同时,个体日益从传统外在的社会约束机制(如家庭血缘关系、文化传统、阶级地位)中抽离出来,传统历史文化空间的价值和情感丧失了对个体的主导作用,传统不再具有维系基本人伦关系与社会关系的现实性力量。个体从“传统”制度化中得到解放,在新的自我身份认同基础上形成以一种自觉的方式实现社会再嵌入,形成一个以个体为中心的新的社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