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营建司(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市发展与起源-〔中国城市发展的重要案例、理论与人物﹞-〔近代﹞,中华民国时期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1927年后,国民政府推行五院制,管理城市规划的机构归属于行政院内政部的土地司(地政司)。内政部是行政院下设部门,主要管理全国的内务行政,设总务、民政、统计、土地、警政、礼俗6司,分管各项法定事宜。1936年7月,土地司改名为地政司,掌管全国与土地相关的事宜。1936年10月19日,颁布《内政部各司分科规则》,规定地政司各分科职能,其中第三科的职能为:“一、关于土地使用统治事项;二、关于都市建设计划编订事项;三、关于公共建筑及土木工程审核监督事项;四、关于公共建筑及土木工程经费考核事项;五、关于地方管理建筑法规审核事项;六、关于荒地开放及办理移民事项;七、关于房屋救济规划事项;八、关于土地重划核定事项;九、关于租佃关系处理事项。